2007/4/11

補辦

一、當事人近1年內所拍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

二、補發國民身分證當事人須親自到戶籍所在地戶政所核對人貌

三、初領:當事人戶口名簿、印章及法定代理人(父母雙方)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
  換發:本人舊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印章
  補發:當事人(本人)持戶口名簿、印章

四、補發國民身分證,如提具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有效證件(例如:有效期限內護照、退伍令正本、畢業證書正本等,但駕照、健保IC卡、補發之退伍令、補發之畢業證明書等不適用之),且其證件可資辨識確為當事人者,可縮短辦理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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